近年來,“網約摩托車”在三四線城市及縣城悄然興起,以“3公里5元起”等低價和靈活穿行的優勢,填補了短途出行的服務空白。這一新興業態,折射出共享經濟向縣域市場的滲透趨勢,也暴露出縣域交通存在結構性矛盾。然而,低價便捷的背后,安全監管缺位、權責劃分模糊等問題日益凸顯。如何在保障民生便利的同時筑牢安全底線,成為這一行業可持續發展的核心問題。
網約摩托車的出現,根植于縣域交通的現實需求。一些縣城公共交通薄弱,覆蓋面不大,摩托車因其小巧靈活、價格低廉的特性,成為居民短途出行的“最優解”。廣東樂昌、湖南桂陽等地,網約摩托車起步價僅5—6元,城區內短途費用多在10元以內,僅為同里程網約車價格的一半。這種聚焦解決“最后一公里”的方案,精準擊中了“騎車太遠、打車太貴”的出行痛點。
從經濟視角看,網約摩托車還增加了縣域就業機會。平臺通過輕資產模式與本地摩托車主合作,既降低了運營成本,又為低收入群體提供了靈活就業機會。以湖南桂陽為例,一名全職摩托車司機日均收入可達200元,遠高于傳統摩的的零散收入。這種“平臺+個體”的模式,成為數字經濟與縣域經濟融合的典型樣本。
盡管網約摩托車滿足了出行剛需,但其安全隱患也引發廣泛爭議。首先是車輛與駕駛行為的失控風險。據《法治日報》調查,部分平臺雖宣稱配備安全監控系統,但實際僅能發送超速提醒,缺乏實質性處罰措施。夜間超速、逆行、違規載客等現象屢禁不止,平臺安全規則形同虛設。更有甚者,一些司機為規避監管,私自改裝車輛或無證上路,進一步加劇了安全風險。
其次是權責劃分的模糊性。平臺通過用戶協議將責任轉嫁給司機與乘客,例如某摩托車打車平臺在協議中明確:“司機私自改裝車輛導致事故,平臺概不負責。”這種“免責條款”使乘客在事故后陷入維權困境。而保險制度的缺失更讓風險敞口擴大。目前,多數平臺僅提供基礎意外險,保額不足且需用戶自行購買,一旦發生重大事故,醫療費用與財產損失往往難以覆蓋。
更深層的問題是法律與監管滯后。《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未將摩托車納入監管范疇,地方交管部門陷入“無法可依”的尷尬。以廣東樂昌為例,當地2020年發布的摩托車管理通告僅規定禁行區域和交通規則,對載客行為未作明確界定,導致執法部門在“嚴格取締”與“放任不管”間陷入兩難。
要讓網約摩托車從“野蠻生長”轉向規范發展,需建立政府、平臺與社會協同治理的框架,重點突破三大關鍵瓶頸:
一是準入機制標準化。可參考國外一些國家的做法,推行“牌照制+積分制”管理。駕駛員除持有摩托車駕駛證外,需通過交通法規與安全運營專項考試,并動態篩查3年內無危險駕駛記錄。車輛需安裝ABS防抱死系統、行車記錄儀等設備,并通過安全認證。平臺端需取得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經營許可,并強制接入政府監管系統,實時上傳訂單與行駛數據。
二是技術賦能全流程監管。可利用高精度定位與5G通信技術,對超速、闖紅燈等行為實施毫秒級監測,并自動觸發限速或斷電警報。同時,通過大數據分析識別高風險區域與時段,推動執法從“人海戰術”向“精準打擊”轉型。
三是創新保險與賠付制度。設計“基礎險+附加險”組合產品,基礎險覆蓋第三方責任與乘客意外險,附加險提供高額醫療墊付與誤工補償。借鑒共享電單車模式,由交通部門統一招標保險公司,通過平臺代扣保費,確保每單生成實時電子保單。同時,建立事故先行墊付機制,平臺對爭議案件先行賠付,再向責任方追償,緩解乘客維權壓力。
網約摩托車的治理,本質是民生便利與公共安全的博弈。從國際經驗看,泰國曼谷的“摩的網約化”通過強制頭盔佩戴、車輛顏色統一等措施,將傳統摩的納入城市交通體系;越南河內通過GPS定位與信用積分系統,實現了安全與效率的平衡。這些案例表明,規范化并非扼殺創新,而是為行業注入可持續的活力。
目前,可選取一些縣城開展試點,允許地方政府因地制宜制定細則。例如,在摩托車出行較多的城市,強化駕駛員培訓與車輛年檢;在道路條件復雜的地區,重點整治超速與違規載客。通過地方實踐,逐步形成“國家標準+地方特色”的監管體系。
網約摩托車的出現,是市場對縣域交通短板的自然回應。然而,若放任其游離于監管之外,存在不可忽視的安全風險。唯有通過制度創新與技術賦能的雙輪驅動,才能讓這一新興業態真正便民利民。在鼓勵創新的同時,必須筑牢安全底線,完善監管機制,全力守護出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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