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年,國家對廢舊電池的管理越來越嚴格,對于非法收集、拆解廢舊電池的個人和單位加大了檢查和打擊力度。尤其今年9月1日新固廢法實施后,廢舊電池整理力度再次升級!
但在現實生活中,總有人為了廢舊電池回收中的高額利潤而不惜鋌而走險、以身試法,最后受到法律的嚴厲制裁。
有電視臺曝光了一則廢電池重大案件!犯罪嫌疑人通過在小區內租賃門面房,雇請工人對收購的廢舊鉛酸電池進行拆解,并通過衛生間滲井直接將鉛酸電池液排入下水道進入河道。
目前該案件已被警方偵破,梳理來龍去脈可以發現,犯罪嫌疑人沒有辦理任何證件,意圖壟斷整個省的廢舊鉛酸電池收購市場,建立客戶微信群,明碼標價非法收購各類廢舊鉛酸電池,銷往其他地區的廢舊金屬冶煉公司。
在明知下級商販沒有危險廢物拆解資質的情況下,收購零售商已拆解的廢舊鉛酸電池近三十噸,目前已全部被公安機關扣押。
根據新《固廢法》的第八章,第一百一十四條規定:
無許可證從事收集、貯存、利用、處置危險廢物經營活動的,由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一百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并報經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批準,責令停業或者關閉。對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處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
也就是 說無資質進行廢舊電池的回收,一旦被查到,不僅會關門停業,還將面臨巨額罰款。而商家必須賣給有回收資質的企業,如果賣給無資質回收渠道也會被追究責任。
最后電動車頭條提醒廣大電動車店及維修店經營中產生的廢電池明確要求:收集網點暫存時間應不超過 90 天,重量應不超過 3 噸;收集網點暫存設施應符合以下要求:
1、應劃分出專門存放區域,面積不少于 3平方米。
2、有防止廢鉛蓄電池破損和電解質泄漏的措施,硬化地面及有耐腐蝕包裝容器。
3、廢鉛蓄電池應存放于耐腐蝕、具有防滲漏措施的托盤或容器中。
4、在顯著位置張貼廢鉛蓄電池收集提示性信息和警示標志。
未來,廢舊電池回收市場會形成區域范圍內的定點回收,電池廠商銷售回收或將一體化,完全正規化運作,并有嚴格的監控管理。